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语言文字事业中政策咨询、学术研究、实践活动、检查评估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拟建立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具体通知详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3/t20220304_5233537.html
2.请各院于3月14日前将《山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中北大学公章)后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山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及《山西省语言文字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