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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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科研生产质量体系范围内开展QC小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5阅读数:
各学院相关项目组: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生产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发挥全员参与的潜能,将在全校科研科生产质量体系范围内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QC小组活动是实现全员参与质量改进的有效方法,是依靠广大教职工建设好质量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学校科研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QC小组,质量体系内具有稳定生产任务的项目组必须建立QC小组,其他各职能处室、项目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成立QC小组。有意成立QC小组的请填写《中北大学QC小组活动注册表》(附件一),并于9月20日前报至科技产业处科研质量管理科进行注册登记。
二、 由于QC小组活动具有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能切实提高质量体系的管理水平,各单位应鼓励所有岗位的人员自发成立QC小组,原则上每个职能处室或项目组每年只上报1个QC小组。
三、 在9月20日第一批QC小组登记注册后,科技产业处将组织人员进行遴选,确定重点建设的QC小组,支持QC小组开展培训及建设工作。
四、 各QC小组可以围绕学校或本单位的方针目标、现场实际问题进行选题,包括节能减耗、技术革新、经营管理、生产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以PDCA循环工作为理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按程序开展活动。
五、 各QC小组每月活动次数不低于2次,并如实记录活动内容。活动结束取得成果后,须将其按成果报告形式予以整理、总结,并报至科技产业处科研质量管理科。
六、 QC小组活动应实事求是,数据采集要真实,严禁在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 活动成果须对实际工作有促进作用。
八、 科技产业处将不定期对各QC小组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九、 重点建设的QC小组应在2013年12月前递交成果,学校在两个月内对成果进行现场评审。
十、 学校将根据现场评审结果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
十一、 2014年4月学校将推荐优秀QC小组参加省级评选,对于获得山西省优秀QC小组的,学校将再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同时,将对在QC小组活动中作出成绩的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十二、科技产业处科研质量管理科将对各QC小组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