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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5阅读数: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三、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12年10月13日前报科技处. 详细要求见附件。
联系电话:3922078

2012年9年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