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一、结题范围及答辩时间
本批次结项名单详见附件,根据负责人申报书选择学科领域分组,共分为能源化工材料组、数理与信息组和先进制造组。
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能源化工材料组:2025.12.11上午9点
数理与信息组:2025.12.16上午9点
先进制造组::2025.12.18上午9点
地点:德怀楼四层西科学技术研究院会议室(具体参见分组名单)
二、特别提示
1.项目主持人需亲自答辩;
2.PPT汇报名单(附件8、9),请大家提前30分钟到场拷贝(U盘);
3.项目负责人需将材料首页(五份)右上角按序号标记并放置材料;
4.专家意见表(附件5)只填写表头(需写清楚项目名称、负责人等信息),一式5份带至会场,每份右上角按序号标记并按序号单独放置;
5.专家评审意见表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模板(参见附件6)自拟,现场带活页五份,每份右上角按序号标记并按序号单独放置;
6.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和U盘,需现场修改专家意见。
7.专家评审费需由项目组支出,带专家签到表、专家评审费签字表与评审意见、结题答辩通知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转账后请将报账凭证发图片至各学院科研科,各科研科统一汇总。
8.成果统计表(附件)以学院为单位发至科研院邮箱,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分组名称+分组内序号+姓名+项目编号。
9.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按通知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纸质版请携带一式五份到答辩会议室,其中一份为原件,仅需拉杆/长尾夹固定,按分组名单序号放置。
10.能源化工材料组分组名单见附件8、9,数理信息与先进制造组名单见附件10。
11.验收材料于12月15日下午(数理信息组)、12月17日下午(先进制造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相应会议室,答辩PPT和附件6电子稿(标记序号拷贝至答辩现场电脑)。
12.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13.科研院邮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