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凡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2.提交的成果须与《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里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内容一致,不得缺项。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已在有标准刊号的国内专业刊物上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单独署名或是第一作者。最终成果是专著的需要公开发行。结项成果内容须真实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3.项目名称可适当调整,但是关键字不可更改。
4.“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照抄总结报告。如最终成果系出版物,简介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要应在结尾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中性笔手写签字。
二、需提交材料
1.以下资料A4纸正反打印左侧白皮胶装2份。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收支明细账(加盖单位财章)。
(2)已发表的项目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4)如果立项时成果形式是“论文+研究报告”,则还需要提供研究报告。
2.提供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最终成果简介2份,用A4纸正反打印作为活页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
3.已发表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原件(论文或专著)。
4.以上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档案袋对应一个项目,请用A4白纸打印并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贴在档案袋正面。
三、其他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结项材料于9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成果信息表、结项汇总表及结项材料电子版(成果、明细账为PDF版,其他均为word版)发送至邮箱kyyrsk@nuc.edu.cn,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以课题负责人命名,如张三。课题文件夹中包含文件:结项审批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审批书)、项目收支明细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明细账)、成果(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成果简介(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结项报告(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