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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基金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中北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阅读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学校科技储备和发展后劲,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科技深入发展。根据《中北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9年度中北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申报工作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择优资助条件

1、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别是学科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立足校内科研优势和特色、瞄准国家目标、开拓新兴科研领域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条件。

二、申请者须同时满足条件

1、申报当年1月1日前,男性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未有在研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除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横向项目外)的我校在编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具有硕士学位者需任教3年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

3、在我校工作期间,必须以第一负责人身份申报国家基金项目1次(20193月份以后新入职的年轻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申报本次基金项目前两年内至少发表过SCI、EI期刊级别科研论文1篇。

三、申请须知

(一)限项申请规定

1、项目负责人如有在研(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不得申请;

2、已获校科研基金资助次数达2次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需下载《中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

2、若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书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附件材料须提供:在中北大学工作期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时的题目、摘要复印件;近年发表的SCI或EI的复印件附带收录证明;其它相关成果。

5、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材料(PDF格式,命名方式:单位+姓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206室。同时各承担单位须提供清单汇总表电子版(模板详见附件2)与20193月份后新入职教师名单,并同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发至科研院地方企业处邮箱:kyydfqyc@nuc.edu.cn

(三)科研诚信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科研诚信承诺书将列入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承担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四)申请时间要求

申请受理时间:20191113日至1120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392229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