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校科【2014】35号文件《中北大学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开展校人才、校团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7年立项的校杰出青年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校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各项目需要根据《中北大学科研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科【2014】35号)文件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提交结题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2或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校人才或校团队盖章后的任务书原件复印件,研究期间承担的各类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发表论文首页、资助页和收录检索报告,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等,并填写成果统计表(见附件4)。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承担人进行脱密处理。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结题验收报告双面打印,与附件材料一起简装成册一式5份。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封面及最后页学院意见栏)后统一报送至科研院地方企业处(科研院206室)
电子材料:结题验收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一起扫描成的PDF文件和成果统计表,发送邮箱20010015@nuc.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0351-392229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