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号)相关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将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1年度获批的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
2.2022年度获批的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普通项目;
3.延期结题项目;
4.其他提出申请的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结题工作由人社厅统一组织,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结果处理
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结题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结题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做出限期整改或取消资助的处理决定。
四、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可信。
2.资助项目一般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其中重点资助项目3年,普通资助项目2年。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单位须提交正式报告,获批后方可延期。每个项目一般可申请延期一次。
3.项目负责人报送结题材料时间:9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联系 人:张志莉 程 芳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电子邮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