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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5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项目研究专家的智力优势,强化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提高评审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与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研究与教学内容涉及艺术基础理论、文化与旅游政策研究、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旅数字化信息化、旅游规划与管理等相关领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含) 以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业内有比较公认的实践经验和知名度、认可度。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时间有精力参加课题评审工作,能够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和相关义务,能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4.各有关单位要尽量避免推荐工作繁忙、无暇或者无意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累计2次拒绝参加或在评审过程中未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的,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

三、工作要求

1.评审专家入库需填写《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及汇总表(附件1及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学习工作经历各一份

2.请各相关学院于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材料每位专家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专家姓名命名,如“李华”。文件夹内包括评审专家入库信息表、个人材料(含身份证(正反面)、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例如“李华信息表”、“李华个人材料”,专家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