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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20-2022年省哲社课题未结题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对2020、2021、2022年度未结题课题予以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清理范围为2020、2021、2022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所有类别未结题课题。清理时间内未完成结题的,按撤项处理,研究经费予以追回。撤项课题负责人取消申报资格三年。此次清理工作之后,我办不再受理上述年度课题的结题申请。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课题编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专项课题发表论文、提交研究报告、发表理论文章、出版专著等形式(任选其一)均可。

4.重点课题、委托专项、普及化专项及思政专项课题要求在已提交研究成果基础上补充完善形成结题报告,可以不发表。

5.“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山西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可以不发表。

6.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编号。

三、材料要求

所有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的文件袋内),一个档案袋里装一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档案袋正面需要标明以下内容:“2025年度清理课题”、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请用A4白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份(附件1、2)。

2.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3.成果为“四报两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5.成果为结题报告(专项课题)的,提供结题报告1份、成果简介(附件3)1份。

6.基础研究课题需填写《基础研究课题论文发表相关情况》(附件4)。

7.结题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0山大张三。课题文件夹中包含文件:《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审批书)、成果(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成果简介(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查重报告(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查重报告)。

8.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同时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正反面打印。

9.如发表文章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结题材料收回并统一汇总,每个类别的材料分别打捆,于5月9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及汇总表发至邮箱。

请将省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6)及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不同类别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建立一个文件夹,例如:经管院基础或者经管院思政专项。邮件主题标明:某某学院2025年度清理课题,例如:经管院2025年度清理课题。

各院在报送前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提交的《结题审批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签字、盖章齐全(含财务、审计、学校等公章)后再统一交至科研院。所有材料均不予退回。

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对社科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电子信箱:kyyrsk@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