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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0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时效性与严肃性,决定开展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因各种原因尚未结项的。

二、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承诺事项,积极完成项目研究,并按结项要求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单位科研部门要做好积压项目结项清理的督促指导。对因时间拖延较长、选题失去时效性不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以及因人员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完成课题研究的项目,要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撤项处理。

3.对到期不能完成结项的,统一做撤项处理,并按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4.撤项的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

三、结项要求

(一)成果要求

1.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凡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3.提交的成果须与《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里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内容一致,不得缺项。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已在有标准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单独署名或是第一作者。结项成果内容须真实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4.项目名称可适当调整,但是关键字不可更改。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发表(出版)。如最终成果系出版物,简介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并应在结尾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需提交材料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份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简介 3份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出版物封面、目录、内容简介复印件 3份

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3份

5.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原件 1份

以上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档案袋对应一个项目,请用A4白纸打印并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贴在档案袋正面。

四、其他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结项材料于9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汇总表及结项材料电子版(成果为PDF版,其他均为word版)发送至邮箱kyyrsk@nuc.edu.cn,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以课题负责人命名,如张三。课题文件夹中包含文件:结项审批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审批书)、成果(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成果简介(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结项报告(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报告)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