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5】8号)文件要求(见附件3),现组织开展省发改委2025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拟申报工程研究中心需依托省级以上优势学科专业、特色学科专业和重点学科专业。围绕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组织研究力量,申报工程研究中心。与省重点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省级重点专业镇链核组建的工程研究中心优先推荐。
二、申报条件
1.聚焦重点领域。择优推荐确实从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科创平台。鼓励高校联合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等,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模式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
2. 严格申报条件。认真阅读附件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管理制度”“人才队伍”“支撑条件”“研发能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满足条件和材料规范完整。
3.杜绝重复申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担任中心负责人。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国家级、部委级和省(厅)及科技创新平台重复,已担任现有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不得担任拟申报工程研究中心负责人。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等不能与已立项建设的省工程研究中心重叠重复,有重叠重复的不予受理。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不重复认定。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择优推荐,限申报1项。经学校研究决定,要求各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有意向申报老师请认真编制《山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见附件2)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组建方案请严格遵循编制说明中的格式要求。
纸件材料:将附件2(组建方案)双面打印,封面和封底使用白色布纹纸,胶装,书脊打印工程研究中心名称,签字盖章后报送一式三份至科研院重大专项与成果办(205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材料:附件1excel版、附件2word版及整套材料的pdf版(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发送邮箱20010015@nuc.edu.cn。
科研院联系人:凡春芳,联系电话:0351-392333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