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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阅读数:

各有关学院:

现受理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2024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二、成果要求

1.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凡以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资助字样。

3.提交的成果须与《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里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内容一致,不得缺项。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已在有标准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单独署名或是第一作者。结项成果内容须真实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4.项目名称可适当调整,但是关键字不可更改。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发表(出版)。如最终成果系出版物,简介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并应在结尾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需提交材料

1.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份(双面打印)

2.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简介 3份

3.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出版物封面、目录、内容简介复印件 3份

4.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报告 3份(双面打印)

5.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成果原件 1份

以上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档案袋对应一个项目,请用A4白纸打印并标注立项年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贴在档案袋正面。

、其他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结项材料于9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汇总表及结项材料电子版成果为PDF版,其他均为word发送至邮箱kyyrsk@nuc.edu.cn,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以课题负责人命名,如张三。课题文件夹中包含文件:结审批书(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审批书)、成果(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成果简介(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结项报告(文件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报告)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