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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2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管理, 促进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 号)相关要求, 将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度获批的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重点项目;

2.2023年度获批的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普通项目;

3.延期结题项目(1-3见附件1);

4.其他提出申请的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1.结题工作由人社厅统一组织,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正式变更申请表(需为客观不可控因素),获批后方可延期。每个项目至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至多一年(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提交《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

2.《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四份(见附件3);

3.《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答辩材料》纸质版(见附件4)、《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成果印证材料均为一式三份;

4.项目答辩汇报的 PPT 电子版,答辩有关要求见附件(见附件5)。

四、有关说明

1.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需提交完整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一份;

2.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或科技奖励的,需提交专利证书、 鉴定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3.成果转化的,需提交成果转化合同及实现经济效益收入或利税额收入财务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

4.论文论著的,需提供检索页及复印封面、 目录、正文、 封底(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成果为开发软件的,需要提交光盘;

5.相关佐证成果材料原件报送审核后退回;

6.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签字盖章后,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原件扫描PDF 格式发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邮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对结题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结题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做出限期整改或取消资助的处理决定;

2.需注意: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成果鉴定资料等,均应 标注“山西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字样,英 文 为 “ Fund Program for the Scientific Activities of Selected Returned Overseas Professionals in Shanxi Province”,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3.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报送结题材料截止时间1月22日12点延期变更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14日18点。逾期材料均无法受理;

4.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项目管理中心邮箱:kyydfqyc@nuc.edu.cn。

中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