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2026年度结题工作分三批次(4月上旬、7月上旬、11月上旬)进行。第一批次受理2023年度各类课题、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其中2023年度课题为清理课题,仅第一批次结题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受理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其中2025年度经济专项(智库类别)课题在第二批次仍未申请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批次受理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各类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
各课题组应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撤销立项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对社科管理部门不认真履职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提交结题申请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二、成果要求
按照各类别课题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成果。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1-2万字(具体字数参照申报通知要求),可以不发表。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发表的理论文章、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体现“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字样。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包括:①《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附件1);②结题成果;③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还需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
2.结题成果根据不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②成果为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一份及研究报告一份,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相关内容涉密,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
③成果为报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④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发表成果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⑤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
3.结题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要求:《结题审批书》、成果、成果简介、经费开支明细账各2份。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文件袋)。档案袋正面粘贴A4白纸,标明以下内容:课题类别、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每个类别课题分别打捆,汇总表放在各类结题材料最上面,纸质材料摆放顺序要与汇总表一致。
电子版要求: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如“2023年度山西大学张三”),内含:①《结题审批书》(加盖印章后转为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结题审批书”);②结题成果(结题成果的纸质版扫描为pdf形式,同时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及期刊论文还应提供word格式成果并在文末标注批示情况及刊发信息,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形式”,如“张三期刊论文”或“张三研究报告”);③成果简介(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word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④经费开支明细账(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经费开支明细账”)。每个类别课题形成一个文件夹,内含结题材料,命名为“学院名称+年度课题类别”,如“马院2023年度基础或经管院2024年度一般”。每个学院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内含各类别课题及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度某批次结题”,如“马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结题”。
四、报送要求
1.第一批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第二批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7日;第三批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审核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均应在上述时间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yyrsk@nuc.edu.cn,邮件主题标明“学院名称+2026年度某批次结题”,如“马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结题”。
2.请各院按照上述要求,组织2026年度结题申报工作。报送前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签字、日期、盖章齐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