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管办发〔2026〕5号),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拟开展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往年批准延期的科研项目。
二、注意事项
1.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进行评估。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 论文类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题的依据。项目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或英文为“Research Project Supported by Shanxi Scholarship Council of China”字样。
3.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4份);
2.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验收证书(4份);
3.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工作和技术总结、合同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利复印件、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所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正反打印,装订成册 (1份);
4.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学院)及验收评价意见表(电子版);
5.对于往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须提交延期批准相关材料(可暂时不交)。
6.验收评价意见表纸质版1份(单独)
请各学院于11月2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WORD(命名方式:学院)、验收评价意见表(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中北大学)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相关邮箱、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院(德怀楼四层西基础业务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理工类:李丹、魏慧芬;
社科类:李艳
电子邮箱:理工类:kyydfqyc@nuc.edu.cn;
社科类:kyyrsk@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