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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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基地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阅读数: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有组织科研,根据《中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2023〕5号)文件,现组织开展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基地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基地。

二、考核要求

1.各项数据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参与考核科研成果须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为该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见2024年基地任务书)。

3.考核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两条:

(1)发表4篇(含)以上C类(含)以上学术论文。

(2)出版 1 部及以上学术专著

(3)主持B类项目1项;

(4)主持C类项目4项;

(5)到款科研经费8万元;

(6)以中北大学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1项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哲社类奖励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包括基地中期考核报告和基地成果汇总表。

2.基地成果汇总表后需附成果支撑材料。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一份及研究报告一份。

3.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中期考核报告、基地成果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地要严格按照考核时间段填报成果。

2.各基地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

3.填报数据弄虚作假基地负责人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