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科技厅成果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拟启动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我省现征集在新疆进行转移转化、能够有效促进新疆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及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
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要求为省内拥有省部级以上最新(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科技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等创新主体,且要求所转移的科技成果是成熟的、具备产业化应用基础的,且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
2.科技成果类型为已获得国家认定、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证书或奖励证明的专利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科技进步奖等;
3.后期新疆科技厅将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支持后,将根据各项目承接要求,在全疆范围内遴选优质承接单位,由新疆单位和技术提供单位合作进行项目实施;
4.请符合条件项目组按照模版要求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项目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芳
联系方式:13835121290
邮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