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科技厅成果处、基础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验收工作专项部署,现就学校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答辩时间
根据科技厅要求,《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取得后方可参加结题验收,办理延期结题负责人也请加紧时间准备结题材料,完成任务后及时在申报系统提交科技报告。本批次结题项目为前期已通过结题形审项目,具体结项名单参见附件1,根据负责人申报书选择指南领域分组,共分为材料科学、信息科学、数理信息、化工机械四组。
答辩时间:
5月13日上午9点 信息科学组 化工机械组
5月14日上午9点 数理信息组 材料科学组
答辩地点:瑾瑜会议中心第三、第五会议室
二、特别提示
1、项目主持人需亲自答辩,如不能到场请书面请假;
2、PPT汇报,参见附件4,请大家提前30分钟到场拷贝;
3、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表头,参见附件2,一式5份同纸件结题材料一起带至会场。
4、专家意见请项目主持人按照模板(参见附件3)自拟,现场带活页五份;
5、请自带笔记本电脑,需当场修改专家意见。
6、待结题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于当日下午领取结题材料,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双面打印胶状两份于5月17日报送至科研院206室;结题材料(PDF格式,需与纸件材料一致)与PPT电子版一并发至科研院邮箱,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分组名称+分组内序号+姓名+项目编号;附件5成果统计表结题后将在结题通知群内在线填写。
联系人:程芳13835121290
邮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