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验收的通知》,我校将对已到期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结题评审,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安排,督促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质提交结题材料。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及之前立项的项目,要求于2021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结题验收,2019年立项项目要求2021年底全部完成结题验收。
一、提交材料包括:
1.《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结)验收表》一式4份。
2.《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金决算表》一式3份(需盖财务专用章)。
3.项目验收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5份,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研究报告;
(4)政策建议专报;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2016-2018年立项项目);
(6)发表论文、论著、应用证明等。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
三、材料报送与联系方式
已于2020年报送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仅需补交一份《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结)验收表》,未报送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请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结)验收表》和验收材料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206房间,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1年7月2日,结题答辩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芳
电 话:0351-3922297
邮 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