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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引导地方专项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要求请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5)或请登录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gjyqykjhzc/202203/t20220330_5651480.shtml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采取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能在本批次受理时间期限内提交成功的项目,将自行进入下一批次。为保证我校更有竞争力,本批次学校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2年4月27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2年5月6日18:00。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学院各课题组按照要求在4月27日前完成网络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申报应遵循省级科技项目限项规则,正在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内限项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如申报的计划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已承担省科技厅2项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项目在研2项(含)以上者不得申报本类计划。

5、正在承担省级基础研究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

6、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已经科技部门纳入管理序列的,在建设期内的不列入支持范围;同一科技创新基地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只能申报1项。

二、报送要求:

1、申报“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填写的依托平台,需提交经平台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同意函

2、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校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院206室,项目基本概况表、绩效目标申报及设备采购申报表与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联系人:程芳 0351-3922297    邮箱: 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