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及《中北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现将“纳米微晶HNS传爆药生产工艺系统 ”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公示如下: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组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工业213所和华川工业有限公司的三位行业专家对“纳米微晶HNS传爆药生产工艺系统”进行了函审成果认定。
现拟将“纳米微晶HNS传爆药生产工艺系统”转化到南京天科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由南京天科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在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建立一条中试生产线。转化经费100万元。
公示时间3月30日-4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这项成果转化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负责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胜涛 王新新
联系电话:0351-3923330
邮箱:gfg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