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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阅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0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度立项并办理延期结项手续的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结项工作,7月4日前完成结项工作并提供:

1)《结项验收汇总表》1 份;

2)《结项报告书》1 式 3 份,均为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 1 份;

4)《项目任务书》1 份(仅限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5)延期申请书(限于需延期的项目)。

个人材料请以“中北大学+姓名+申请年份+项目名称”命名。各院将以上材料整理汇总报送科研院,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kyyrsk@nuc.edu.cn。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限思想政治教育专项)

 

 

联系电话:0351—39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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