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3〕19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二)每市或每个省直申报单位申报创新中心数不超过1个。
(三)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0351—3922077
电子邮箱:kyyrsk@nuc.edu.cn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doc
2.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