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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阅读数:

各相关学院: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详情请见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或登录省科技厅网址: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gjyqykjhzc/202302/t20230224_8039868.shtml

本批次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原则上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并行方式。学校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3323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限:2022328。由于省级科技项目实行限项规则,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计划项目,如申报的计划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合理规划本学院项目申报,为提高学校申报质量,实施有组织的科研,要求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学院把关审核,并在申报单位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上签署意见。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需提供2022年8月20日之后的科技查新报告

4、项目申报应遵循省级科技项目限项规则,正在承担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内限项申报1项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如申报的计划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已承担省科技厅2项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项目在研2项(含)以上者不得申报本类计划

6、正在承担省级基础研究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

7、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已经科技部门纳入管理序列的,在建设期内的不列入支持范围;同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只能申报1项。

二、报送要求:

1、申报“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填写的依托平台,需提交经平台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同意函

2、信息汇总表请于3月24日报送至科研院204室;

3、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院,项目基本概况表、绩效目标申报及设备采购申报表电子版(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为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

联系人:程芳 3922077

邮 箱:kyydfqyc@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