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学院、项目负责人:
现就学校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形式:按照验收提纲组织会评答辩;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2、结题材料的附件(含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全文、专利、奖励、会议邀请函、参会照片等复印件),论文需附检索报告,培养学生毕业论文需附首页和致谢页;
3、资金决算表需自行到财务处审核盖财务专用章;
4、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先用拉杆夹装订,待结题结束后再按要求胶装一本),装订顺序(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山西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完成的报告)、项目验收结题报告、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全文、带有项目组成员名字的专利页(申请日在执行期内)、奖励等复印件、财务支出明细(须盖财务专用章)、项目延期申请表、计划任务书复印件),验收材料除项目签字盖章页需单面打印外,其它材料均需双面打印;
5、答辩汇报材料请对照《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准备PPT材料(答辩会使用);
6、材料只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暂不需要盖学校章。答辩时间待请示科技厅后,会及时告知大家。
请在结题验收范围的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结题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一式五份,并于2023年5月18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204室,电子版材料待答辩结束后请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
联系人: 张志莉 程芳
联系电话:3922077 3922186
邮 箱: kyydfqyc@nuc.edu.cn
基础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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