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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阅读数: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现受理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2.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 。

二、结项材料

已到期的并已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山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按以下目录提交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项目研究成果简介(3份)

3、正式发表的成果附件(3份)

4、结项报告(1份)

※如果成果是论文,请提交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完整,包含封面、目录、文章,并在目录中用笔圈出自己的成果名称。

※如果成果是书,请提交原著3本。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中北大学+立项年度+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上述材料纸质版需装入牛皮纸袋,封面贴好目录纸:标题注明“山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列表项目名称、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材料目录按上述顺序编排。

三、注意事项

1、如果不能按时结题,要提前提交变更申请。成果是论文的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成果是论著的申请延期不超过2年。不能按时结题者按撤项处理。

2、鉴定结项书中的审核意见,按照表格提示内容给出肯定性陈述,打印字体与表格中提示字体保持相同

四、报送时间

2023年9月11日前由学院将纸质材料与结项汇总信息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艳

电 话:3922077

邮 箱:kyyrsk@nuc.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