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承办单位提前一周提出科研相关学术讲座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
2、报告会结束后3日内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3及报告会有关新闻或简介(必须包含学术讲座照片2张)。
3、电子版发至邮箱kyyrsk@nuc.edu.cn,文件命名“单位+负责人+学术讲座及日期”,如“**学院+张三+学术讲座2023.01.01”。
4、科学技术研究院完成劳务表后返回各承办单位。
学术讲座承办及劳务报销流程